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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建设规〔2017〕2号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住建委: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,提高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专业化水平,有效防范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,我厅制定了《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 “一体化”管理规定》(见附件)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原《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“一体化”管理暂行规定》(鄂建设规〔2013〕1号)同时废止。
附件: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“一体化”管理规定